第六十五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废止程序,分别适用本条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

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文被修改的,必须公布新的法规文本。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