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索要或者收受财物,不得刁难死者家属。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