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植。逾期不补植的,限期交纳补植费,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代为补植。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6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