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鼓励医疗卫生人员、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在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到达前对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依法受到保护。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