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八十三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可以对地方性法规具体问题的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27日第八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