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第五十一条有效自治旗依法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