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暂行条例/第二章 发展保障第十六条有效国家鼓励快递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等行业建立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快递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设施和网络资源。国家引导和推动快递业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的标准对接,支持在大型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