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川菜,是指形成、发展于巴蜀地区,体现巴蜀饮食文化和烹饪技艺的地方菜系,包括川味菜肴、面点小吃、火锅等类别。

川菜产业,包括川菜原辅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运销售、餐饮服务、川菜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与川菜发展配套的设施建设、技术服务、品牌保护、文化传承等产业。

川菜生产经营者,包括川菜生产和加工企业、川菜餐饮服务经营者以及其他从事川菜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