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促进川菜发展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商务等部门应当研究开展川菜产业统计调查,分析川菜产业数据、发展态势和市场运行情况。省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对相关统计工作进行指导。鼓励川菜相关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发布川菜产业发展报告。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