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