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第七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在每届第一年度编制本届的立法规划。根据立法规划,结合实际,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