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和法规草案起草第十八条有效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负责督促落实。年度立法计划中的立法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提请主任会议决定。需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的,还应当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22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