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五条有效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并依法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