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体育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类体育组织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体育活动,共同促进体育发展。各级体育总会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辖区内体育组织的指导和服务。单项体育协会应当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开展从业人员能力培训,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鼓励各类体育组织与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等各行业领域社会组织加强合作交流,促进共同发展。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