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体育发展条例/第七章 体育场地设施第四十九条有效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维护管理由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捐赠建设的体育场地设施的维护管理由受赠单位负责,经营性体育场地设施的维护管理由其经营者负责。公众在使用公共体育设施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体育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损坏、擅自拆除公共体育设施。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