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本市鼓励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数字技术、信息通信技术等在体育装备制造、体育赛事、场馆管理、运动训练、体育社交传媒、市民健身消费等领域的运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搭建科技引领产业创新平台。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