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体育发展条例/第六章 体育产业第三十九条有效本市鼓励体育与农业、商业、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体育旅游、体育康养、体育传媒、体育会展等业态发展。市和县(市、区)体育、商务、文广旅等部门应当协同实施体育消费促进政策,培育体育消费品牌和新兴场景,发挥体育赛事活动的引流效应,激发消费活力。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