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体育发展条例/第二章 全民健身第十一条有效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构建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十五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