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