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和促进本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