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一条有效为了保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任免权,规范人事任免工作,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