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依照自治州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或者修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