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第十九条有效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应及时向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恢复和治理,防止灾害扩大;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赔偿。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