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采矿权人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达到规定的考核标准,不得采富矿弃贫矿。

禁止乱挖、滥采、破坏矿产资源。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