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美观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