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第四章 支持与保障第三十六条有效本市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提供信贷、债券、保险、担保等绿色金融服务。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