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九条有效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发展规划以及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产业引导政策,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