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二十八条有效打造“枣办好”政务服务品牌。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推行“午间不断档·全年不打烊”等错时、延时、预约服务。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智能办,为市场主体快速办事、随时办事提供便利。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业务帮办、上门服务等个性化服务。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