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市、区(市)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健全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启动、职工安置、资产处置、信用修复、涉税事项处理等问题,提高审判效率。

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