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因突发事件造成市场主体普遍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救助、补偿、减免等帮扶措施,支持市场主体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