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编制城市、县城供热专项规划,应当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将供热设施逐步向镇和农村社区延伸。

支持有条件的镇和农村社区配套建设供热设施。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