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章 供热用热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供热政策性补贴资金,专项用于补贴供热企业成本与价格倒挂亏损、延长采暖供热期限、供热系统节能和环保改造、旧住宅区供热经营设施改造等。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