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第六章 数字平安建设第五十一条有效数据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平安建设数据汇集共享机制,推动数据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有序流动,实现平安建设业务协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