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本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创建活动。

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平安建设要求,结合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有特色的平安建设活动。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