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深入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以下简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发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作用,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长三角样本,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