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促进全市教育事业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