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开发利用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共建筑、工商业建筑、居住建筑等按照有关规定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鼓励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分布式风电项目。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