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第十条有效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农田水利规划,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执行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