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快农田水利发展,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农田水利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