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四章 技术与应用第二十八条有效绿色建筑发展应当坚持因地制宜、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技术路线,推广应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雨水利用、保温遮阳、余热利用以及太阳能、浅层地温能、空气源热能、污水源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