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第二章 资质管理与建筑许可第八条有效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国家规定其他需要资质管理的单位,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对前款所列单位的资质管理,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