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建筑工程概算、预算、费用和工期的定额以及计价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定。专业建筑工程造价,依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专业建筑工程概算、预算、费用和工期的定额以及计价办法执行。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