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劝阻、检举和控告。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