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实行绿化领导责任制,加强城市绿化教育,提高全民绿化意识,鼓励单位和个人种植花草树木,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和艺术水平。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