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三章 执法协同第二十七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