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拉萨市人民政府应当对保护老城区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