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第四章 利用第二十五条有效拉萨市人民政府应当对老城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发布鼓励或者禁止经营的项目目录,重点发展具有当地民族特色的无污染、无公害产业,保持老城区的传统文化特色。老城区保护机构根据项目目录,合理安排老城区内商品经营市场布局,并予以公告。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