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第十三条有效老城区内的历史街巷应当保持原有的视线道廊、空间尺度及历史原貌。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