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对拉萨老城区保护,继承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