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乡村旅游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对会员的管理,积极参与乡村旅游的标准制定、服务评价、产品推介等活动,开展法治和诚信宣传教育,引导会员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平竞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